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:
隨著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推進,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印發了《寧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管理辦法(修訂)》(寧建科〔2018〕7號),自2018年5月1日起不再對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進行備案。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按照《寧夏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》相關規定,決定自2018年開始實行企業定期報送業務承接情況的辦法,為推行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模式奠定基礎。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報送主體: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業的所有工程造價咨詢企業(含外省進寧分支機構)。
二、報送形式:采取季報方式。每季度首月5日前報送上一季度承接業務情況,將加蓋單位公章后的統計報表掃描件及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。
2018年第一次報送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前,報送2018年前三個季度的情況。以后年度按季報送。
三、報送要求: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,明確分管領導,指定專人負責,落實崗位責任和保障措施,按時間節點及時報送有關數據,不得遲報、漏報、瞞報、謊報。對存在不按時報送及漏報、瞞報等行為的企業將通報批評,同時將各企業報送質量作為評先評優、信用評價的參考依據。
聯系電話:0951-5058495,電子信箱:nxzjzhk@163.com
附件: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業務承接情況季度報表
寧夏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
2018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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